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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大多数人心目中,“农民”是不能称为公民的。因为农民进城要办“暂住证”,而城市人到农村却不用;农民进城务工要办“务工证”,而城里人从事农业叫“投资农村”;“农民工”的孩子上学要交不菲的“赞助费”,而城里人的孩子则可以“就近入学”。诸如此类的事情,时刻提醒着进城的“民工”:自己与“市民”是不同的。

“农民”和“市民”都属于共和国公民,之所以有以上差别,最根本的原因是中国还不是一个“公民社会”。在真正的公民社会里,每个公民独立地享有宪法赋予的权利,公民之间的差别主要取决于先天禀赋和后天努力,而不是出身和户籍。而在中国,户口的性质不仅决定了身份的不同、迁徙的难易,还决定了一个人能否享有来自国家的保障。

 
于是,同样生活在中国大地上,同样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,户籍制度就像王母娘娘的发簪,轻轻一划,把中国人分离在“银河”两岸。
在我国加入WTO和世界人权公约的今天,户籍制度“城乡分割、一国两策”的弊端愈发凸现出来。自去年初开始,全国掀起了户籍改革的热潮。小城镇户籍全面放开,一些省会城市的大门也开始向民工开放,广东等省在全省取消农村户口,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。这表明,各级地方政府已经认识到,户籍限制对本地发展不仅无益而且有害。
 
但是,我们也看到,对农民工最有吸引力的大中城市,并没有真正向农民工开放。农民工作为工人阶级的新队伍,并没有被纳入社会保障体系中。农民进城还要办各种证件……农民工要自由生活在中国大地上,还有一段长路要走。

现行户籍制度形成于四十多年前,改革将是一个渐进的过程,改革会遇到许多困难甚至责难。但是,只要承认农民是一个独立自由的主体,只要承认农民也享有宪法赋予的权利,那么任何理由都不足以阻止户籍改革的加速。马克思说:一个问题,只有在解决它的条件相对成熟时,才会被提出来。

 
今天,我们已经初步建立起市场经济体制,改革已进入攻坚阶段。可以说,中国历史又到了一个巨大变革的阶段。如何对待农民和农民工,已成为深化改革的试金石。只有彻底打破二元社会结构,真正把农民从土地上解放出来,才能推进农村的城市化进程,促进城乡的协调发展,最终实现中国的现代化。形势的发展已经对决策层和各级政府提出更高的要求,到底是解决这个矛盾还是听任其发展,最终将决定改革的成败和国家的前途。

我相信,在不久的将来,“民工”和“市民”这两个词将在社会生活中消失。当每一个农民都能理直气壮地自由迁徙,当每一个“民工”都成为独立平等的“公民”,每一个人都自由地生活在中国大地上,那么我们就可以说,我们通过艰苦的改革和不懈的努力,终于走进了“公民社会”时代。

不是有哲人说过么:有时候我们缺少的并不是力量,而是勇气!对于重建公民社会,对于加快户籍改革,我亦作如是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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常红晓

常红晓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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转型中国观察者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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